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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路遇交通事故将有“基金”相助 3种情形可享受

人民网合肥9月15日电 (岳晓龙 郭晨)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在淮南遭遇交通事故,除了肇事人赔偿和保险理赔外,淮南市还有“淮南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申请。近日,人民网安徽频道从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获悉,《淮南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正式实施,当无法及时获得赔付、符合相关要求的事故受害者及其家人或医疗机构等可直接向各交警事故处理中队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相关救助。

据悉,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造成群死群伤较大以上事故的。三、因交通事故造成生活贫困的。

其中,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导致受害人及其家属经济困难,难以维持正常生活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申请一次性困难救助。

此外,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其丧葬费用符合救助基金垫付情形的,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委托代理人可提出书面垫付申请。丧葬费垫付最高金额为安徽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六个月总额。